全國服務熱線:400-080-4418
新消息稱,工商總局決定于7月1日起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雖然之前工商總局已經對類似消息放出不少風,但此次正式實施時間表的確定,還是引起了不少的關注。其中的爭議焦點在于:到底網店“實名制”是否會增加收費?
一、賣家擔心:網店實名制將增加收費(上海企業網站建設)
應該說,工商總局早就開始研究規范網絡銷售市場的事了,起碼也有兩三年時間了。期間有相關管理辦法的討論、各方意見征求,各地工商部門也通過了類似的管理辦法,并進行了不同的試點。
此次工商總局7月1日起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引起了網絡銷售市場中各方的關注,有廣大網絡消費者,有網店店主,有網絡銷售平臺提供方(如淘寶等),當然還有工商部門自己。(上海網站建設)
但是,我覺得心里沒底的是網店店主,他們在網上甚至貼出了“狠抓就是開會,管理就是收費;重視就是標語,落實就是動嘴;驗收就是喝醉,檢查就是宴會;研究就是扯皮,政績就是神吹;匯報就是摻水,漲價就是接軌。”之類的評論。這實際上就是他們擔心的具體表現。
要說許多網店店主也的確不容易,要花許多精力才能提高自己的級別,獲得網絡消費者的青睞。毋庸置疑,一般網店店主害怕多收費、亂收費。而且許多網店都是小本生意,不僅自己解決了一些生計問題,而且還減輕了社會負擔,如果因為收費問題“毀”了他們的生意,自然于情于理說不過去。
二、工商總局:只提規范管理未提收費(上海做網站)
對于這個新的管理辦法,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不過,可以理解的是,工商總局只能提規范管理而不可能提收不收費的問題,他們提出,管理辦法的推出是因為認識到“必須抓住機遇,努力為網絡市場主體的發展創造、提供良好寬松的外部發展環境。”
工商總局的答讀者問中還提到:“健康發展是網絡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和保障。必須通過依法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依法查處網絡欺詐行為、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等,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一個公平的發展環境。”
如果閱讀通往管理辦法的具體內容,也沒有看到如何收費的問題。我覺得,這很正常,因為是一個管理辦法,其中只能提原則性的條款,及相關各方的責任與義務,不可能對在這些管理規范過程中的如何收費、具體收費多少進行描述。
但是,也許接下去,在新的管理辦法具體實施過程中,就無法繞過去“如何收費、具體收費多少”這道門。這道門可能還是兩扇:一扇門是網絡銷售提供平臺(如淘寶)如何收費、收費多少;另一扇門是工商管理部門如何收費、收費多少。
三、新規核心:后實前虛實現分層管理(企業網站建設)
當然,所有上述討論,主要是從網店店主角度看新的管理辦法,其焦點必然是網店“實名制”對網店店主帶來的影響,該影響的重點就落實到如何收費與收費多少的問題上了。
但是,如何從更全面的角度看,陳永東認為,新的管理辦法的核心應該是兩個方面:后臺實名前臺虛擬,以及網店的分層管理。(上海網絡優化)
第一,后臺實名、前臺虛擬應該是今后網店的基本運營模式。我認為,目前的“實名制”實際上是后臺實名制,前臺仍然可以用虛擬的名稱(或昵稱)。工商總局在答記者問時提到,“網絡商品交易是在交易雙方事先不了解、其間不見面的過程中完成的。因此,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前提條件是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虛擬主體’還原為真實的主體。為此,辦法在網絡商品交易主體身份識別管理上,建立了一整套規則體系。”這其中,虛擬主體還原為真實主體的意思就是后實前虛。
第二,即將實施的網店“實名制”實際上是一種分層次管理。這一點是重點,其實許多外界對些理解還不夠。新的管理辦法中,“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經濟組織,也可以是自然人”,并規定“對暫不具備工商登記注冊條件,申請通過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自然人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登記。”這實際上,就明確了網店“實名制”的分層管理核心,即分兩種:已經工商登記的、不夠工商登記條件的。對于第二種,只是要向網絡銷售平臺登記“實名”,問題主要是具體某個網店到底夠不夠工商注冊條件,其依據有時經常比較模糊。[Page]
理解上面這些核心很重要,對于對收不收費、如何收費的問題理解有著重要聯系。
對于第一種情況(已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實名制”對他們幾乎沒有影響。(上海網站推廣)
對于第二種情況,可能出現的情況是,網店認為自己不夠工商登記條件,而有關部門認為他們夠工商登記條件。他們的擔心是正常的,因為如果劃入第三種情況,則至少不用向工商管理部門交費,收不收費、如何收費的問題只發生在網店與網絡銷售平臺(如淘寶)之間。
Copyright 2008 © 上海網至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1006570號-13 滬公網安備 31011402007386號